《表2 钢铁联合企业吨钢废气产生量和排放量》
这些钢铁企业的废气产生量或排放量见表2,均以m3/t表示。其中,源于生产系统的废气产生量为10 944.7 m3/t,简称“生产系统废气产生量”;源于除尘系统的废气产生量为23 705.3 m3/t,简称“除尘系统废气产生量”,吨钢废气排放量合计为34 650 m3/t。其中,排放废气量最多的是烧结工序,为11 969.8 m3/t,占废气排放总量的34.6%;其次是炼铁和炼钢工序,分别为8 177.3 m3/t(占23.6%)和6 003.2 m3/t(占17.3%)。炼焦、烧结和炼铁等铁前工序的废气排放量占整个钢铁企业废气排放量的67.9%,炼钢和轧钢两个工序的废气排放量占22.3%,燃气发电等占9.8%。
图表编号 | XD0031258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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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01 |
作者 | 蔡九菊 |
绘制单位 | 东北大学国家环境保护生态工业重点实验室、中国金属学会能源与热工分会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