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民用建筑能源消耗数据》
除西藏、港澳台地区以外,我国各省市民用建筑能源消耗量均可从《国家能源统计年鉴》的能源平衡表中获取.在能源平衡表终端消费部门中有关于建筑碳排放的有工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其他;居民生活.由于工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中关于厂区办公楼、宿舍和餐厅等数据统计渠道难以获取将其剔除.在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其他、居民生活中,由于油类产品大多消费于交通工具,故只计算公共建筑中5%的汽油,35%的煤油和柴油消费量;居住建筑中5%的煤油和柴油消费量[9].民用建筑运行能源消耗数据来源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2940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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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15 |
作者 | 原境彪、刘伊生、高思慧 |
绘制单位 |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北京交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北京交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