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986—2016年陕西省各种能源消耗量、碳排放总量和GDP的数据》
式中:碳排放总量用C表示,Ei表示第i种能源的消耗量,μi表示第i种能源的碳排放系数,i代表煤炭、石油、天然气和其他能源(水电、风电、核电等)。本文基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2003年计算的数据,煤炭、石油、天然气、其他能源(水电、风电、核电等)的碳排放系数分别为0.747 6 tc/tce、0.582 5 tc/tce、0.443 5 tc/tce和0tc/tce,从而算出历年陕西省碳排放总量,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41466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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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01 |
作者 | 黄光球、刘富垒 |
绘制单位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管理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