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 0 1 2~2017年新三板中小企业运用股权质押的相关数据》

《表3 2 0 1 2~2017年新三板中小企业运用股权质押的相关数据》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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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融资模式在新三板挂牌企业中的应用——以亚融科技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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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股权质押融资。在实施股权质押的过程中,作为质押品的股票被出质方质押给由个人或机构充当的质权方进行融资。在没有违规的前提下,出质人可在质押到期时对质押的股票进行回收。该融资方式对企业抵押品不足的状况可起到有效的弥补作用,能改善新三板市场的融资结构,是对中小企业现有融资方式的有效拓展。按照不同的受益人进行分类,可以将我国股权质押融资划分成四类,分别是控股股东为挂牌公司、关联方、自身以及其他公司的融资而设立的担保。本文整理了2012~2017年新三板中小企业股权质押的相关数据(本文将第一种作为研究对象,见表3)。新三板股权质押融资模式自2012年3月份首次被运用以来,经过几年的发展逐渐进入活跃期。表3显示,近年来不论是质押股权总量还是质押次数均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其中2013年股权质押次数较上年出现了3倍增长,当年对应的股权质押总量比2012年多了5倍,充分表明该融资方式的融资规模正在快速扩大。2014年新三板股权质押次数又较上年出现了大幅增长,而且质押总量较2013年增长超过3倍。近几年,新三板股权质押次数与交易总量仍然处于高速增长状态,充分表明越来越多的新三板企业认可并运用股权质押进行融资,使其市场发展前景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