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欣泰电气应收账款冲回笔数及涉案金额》
单位:万元
(1) 审计师独立性丧失。2016年7月27日,中国证监会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北京兴华对欣泰电气IPO期间财务报表、2013年和2014年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上文可知,欣泰电气在IPO期间和上市之后,通过外部借款、使用自有资金和伪造银行单据三种方式在会计期末虚构应收账款的收回,于下一年期初还款冲回,具体情况如表4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28986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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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2.10 |
作者 | 田宁 |
绘制单位 | 三亚理工职业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