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农民工生育意愿 (分婚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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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律背反:新生代农民工生育意愿的变化趋势及其政策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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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如表4所示,从不同婚姻状况来看,无论是农民工还是城—城流动人口,无论是老生代还是新生代,未婚人群的生育意愿都低于已婚人群,两者存在差异。然而,相对于老生代农民工而言,未婚和已婚新生代农民工期望生育子女数为一个的人数比例都显著增加,但已婚人群的增加比例远高于未婚人群。而且,未婚新生代农民工期望生育子女数为两个的人数比例大幅度增加,而已婚的人数比例却出现了下降的现象。这使得新生代农民工期望生育子女数的各阶段人数比例差距呈现缩小的趋势。例如,未婚和已婚新生代农民工期望生育子女数为一个人数比例分别为45.4%、41.0%,两者差距不足4个百分点。同时,新生代农民工生育意愿的婚姻状况差异也小于新生代城—城流动人口。由此可见,尽管新生代农民工生育意愿仍然存在婚姻状况差异,但相对于老生代农民工而言,其差距呈现显著降低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