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个体层面股东社会资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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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社会资本的层次性解构与存在性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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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发现: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普遍存在着持股关系、关联关系、托管经营、授权经营、一致行动人关系、亲缘关系等多种类型的关系。统计数据显示(见表1),在2011—2016年,存在个体层面股东社会资本的公司占比(从2011年的46.77%上升至2016年的61.95%)以及社会资本总量(从2011年的1 959条联结关系,上升至2016年的3 352条联结关系)均在逐年上升,有约54.74%的A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存在个体层面的股东社会资本,且平均每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间都存在一条联结关系。此外,仁智股份、庞大集团、东方新星等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这几年间拥有较丰富的个体层面股东社会资本。由此可以看出,我国资本市场个体层面的股东社会资本切实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