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雍正朝“特简大臣管理/兼理府事”情况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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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顺天府尹体制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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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张照与吕耀曾始终未正任顺天府尹,仅为署任。**雍正帝于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驾崩,故该上谕实由乾隆帝发出。资料来源:据钱实甫《清代职官年表》“京卿年表”。

从表2可见,终雍正帝在位的十三年内,几乎每一任顺天府尹均系兼管而非专任。究其原因,固然有借兼管大臣之位尊而提升顺天府尹地位的考虑,而更有雍正帝控制京畿的深刻用意。白彬菊指出,在强化清初的管理部务大臣时,“他(雍正帝)的用词变化无常,使用各种各样的动词:‘总理’、‘管’或‘管理’、‘料理’、‘兼’或‘兼理’。它们上下高低的区别大概只有皇帝自己清楚”。1这种任命虽然是最高级的,却又是不正式的。显然,长期任用兼管府尹而非专任这种会典不载的非制度手段,保证了雍正帝对京畿地方的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