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一:契书的立契年代及文书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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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兹堡大学东亚图书馆藏土地契约文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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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书类型上来看,这214份文献主要包括卖契、典契、赋税缴纳凭证、和息约、借契、送契、土地证、家族析产书、遗失契、租佃收据,以及不属于土地契约,但与土地契约一并打包整体购进的6份另类文献。卖契是这批文书里最大的一类,共91份,所出售的财产包括房舍、田土、店厝、山林、果园等。其次是典契,共37份,所典押的财产包括房屋、店铺、山林、田地等。赋税缴纳凭证共36份,包括官府在业户缴纳赋税以后所颁发的各种验税证明,如契尾、税契单、四柱易知单、纳户执照、版串执照、印花税票等等。土地证28份,包括最早的明万历十二年(1584)连城县清丈归户单、民国年间土地营业执照、房产证等等。租佃约5份,主要是收租凭据、欠租凭据等。和息约3份,两家因田、池相邻为避免发生矛盾冲突而立的合约书。析产书3份,是家庭财产分割书,也称阄书。家中长辈将房屋田产分配细则书于契书上,详列各房或晚辈应得财产。析产书各分割方各持一份,以免日后可能产生纠纷。三份析产书分别立于清道光十七年(1837)、道光二十年(1840)和光绪十七年(1891)。其中一份因为财产分给7个儿子,分书共有7个副本,都保存完好。214份契书的立契年代及文书类别数量统计详见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