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两组自我效能及抑郁得分比较》
注:*P<0.05。
干预前,干预组CES-D得分≥15分者27例,其中得分>21分13例;对照组≥15分者26例,其中得分>21分10例。两组自我效能及抑郁得分比较,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26082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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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6.05 |
作者 | 孙文秀、卢洪洲、鲍美娟、张林、孙美艳 |
绘制单位 | 复旦大学附属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复旦大学附属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复旦大学附属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复旦大学附属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复旦大学附属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