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06-2014年各省 (区、直辖市) 新型城镇化水平均值》

《表2 2006-2014年各省 (区、直辖市) 新型城镇化水平均值》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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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对物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研究——基于中国省际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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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2006-2014年我国30个省(区、直辖市)的面板数据,并采用熵值法对各个指标进行赋权,测算出各省2006-2014年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由于西藏地区数据缺失严重,故未纳入样本之中,以上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通过对各省份新型城镇化水平测算,再利用2006-2014年新型城镇化水平得出其算术平均值,结果如表2所示。可以看出,新型城镇化水平发展较高的省份有:北京、天津、江苏、山东、上海、广东、浙江等;新型城镇化水平发展较低的省份有:贵州、甘肃、黑龙江、云南、吉林等。大体上来看,东部地区省份的新型城镇化水平发展较高,中西部地区省份的新型城镇化水平发展较为落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