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辅助用药目录信息》
内蒙古自治区卫计委2016年7月14日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辅助用药管理的通知》[8],通知中附重点管理辅助用药目录,目录实行分级管理(临床限制使用和重点监控),收录9类50个品种:临床限制使类12种(活血类6种、神经营养类2种和其它类4种)和临床重点监控类38种(肠外营养类2种、电解质类1种、活血类3种、免疫调节剂5种、神经营养类1种、维生素类3种、新型糖类输液类2种、增强组织代谢类3种、其它类18种)。辅助用药目录信息(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3731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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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8.01 |
作者 | 李军珂、马新秀 |
绘制单位 | 河南省郑州市妇幼保健院、河南省郑州市妇幼保健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