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1953年调查农户的收入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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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改革后农村经济发展路径取向——基于《中南区5省35个乡1953年农村经济调查总结》文献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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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副业中“其他”主要包括货运、农副产品加工等。其他收入包括出售收入、借款收入、出租出典生产资料收入、救济金、补助金等。资料来源:中共中央中南局农村工作部:《中南区1953年农村经济调查统计资料》(1954年7月),湖北省档案馆,SZ-J-517。

如表7所示,中南区各地各阶层农户的收入结构具有一定的同质性,即农业收入占了各阶层农户收入的绝大比重,其次是副业收入占了一定比重,其他收入所占份额最少。河南调查农户的农业收入所占总收入比重最高,广东调查农户副业收入所占比重相对较高。在河南调查农户中,富农副业收入占本阶层总收入比重要明显高于其他阶层;鄂湘赣3省各阶层调查农户的收入结构大体相同,但富农商业收入占本阶层总收入比重要高于其他阶层;在广东调查农户中,富裕中农的副业收入占本阶层总收入比重最大,而富农商业收入占本阶层总收入比重要高于其他阶层。总体来看,由于各阶层农户收入结构趋同,除农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处于绝对优势外,其他收入来源在收入结构中还没有占据明显的优势,因此农村所谓的“自发势力”问题并不突出。在小农家庭私有的情况下,所谓“自发势力”只是小农家庭种植业之外,为增加收入而进行的其他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