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重金属污染评价方法》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2017—2019年广西某市大米及稻谷的重金属污染调查》
按照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12]规定,大米和稻谷中的铅、镉、汞、无机砷的限量分别是0.2、0.2、0.02和0.2 mg/kg,依据规定的限量对大米和稻谷重金属含量进行评价。采用单因子污染评价指数法和内梅罗综合污染指数法[13]对大米和稻谷重金属污染情况进行评价分析,P数值越大,说明受到的重金属污染越严重。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29710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8.15 |
作者 | 庞洁 |
绘制单位 |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检验科、来宾市检验检测中心农产品检验检测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