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碳排放权交易影响地区污染排放的能源结构效应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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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碳排放权交易政策完善与促进地区污染减排效应研究——基于省级面板数据的双重差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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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括号里为值,代表的水平上显著,代表的水平上显著,代表的水平上显著。

碳排放权交易政策通过促进企业减少能源消耗,提高利用效率,实现能源结构清洁化调整,从而降低地区的能源强度,实现污染物减排。为了检验这一传导机制,本文选取地区人均能源消费量(吨标准煤/人)和万元生产总值电力消费量(万千瓦时)两个指标作为能源结构效应的代理变量,进行中介效应检验。根据2019年3月份国际能源署发布的第二份全球能源和二氧化碳状况报告,在2018年上升的化石燃料总排放量中,来自电力行业排放量占近三分之二,且主要集中在亚洲。火力发电是中国生产电能的主要方式。因此,选择电力消费量作为能源结构效应其中一个代理变量,具有充分依据。表6报告了回归结果。第(1)列展示的是碳排放权交易对人均能源消费量和万元生产总值电力消费量的影响,碳排放权交易的系数均显著为负,说明碳排放权交易能够有效地降低单位能耗,节约能源。第(3)、(5)、(7)和(9)四列展示的是中介效应检验第三步的回归结果。加入中介变量后,碳排放权交易的系数虽然正负不变,但系数显著性和绝对值大小都降低了。这一结果说明碳排放权交易可以通过能源结构效应降低环境污染,体现出节能和减排的双重效果,假设3得到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