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农业生产和建设开发适宜性指标分级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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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视角下喀斯特地区“双评价”研究——以生态敏感区宁远县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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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宁远县实际条件出发,参考学术界已有的评价指标分级方法[28]与《试行指南》的技术方法,对指标进行分级赋值。以生态文明建设与保护为切入点,选取水源保护地、自然保护区等因子,并对其赋值分为I~V级,级别越高,说明该区域生态保护重要性越高,越需要保护。农业生产、建设开发的禁止性承载力指标采用0和1赋值,如评价单元在水域范围内或者坡度大于25o,则属性赋值为0,其余适宜开发区域则为1,以“一票否决制”为原则进行分级赋值。农业和建设适宜性指标分级赋值为20~100,值越高,说明该属性对农业生产或建设开发适宜程度越高。指标分级结果如表4、表5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