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生产空间开发建设适宜性划分方式》

《表3 生产空间开发建设适宜性划分方式》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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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三生空间的汪清县城市国土空间开发建设适宜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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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空间主要以土地资源为生产对象,本文分为农业生产空间和工业生产空间。生产功能最基本的限制是地形地质因素,将生产空间与地形矢量图层叠加,由于坡度小于15°为可用于建设的区域,15°~25°为可经过改造的建设区域,本文依据坡度级别简单将其划分为4个适宜性等级,划分方式见表3。在将地形因素与生产空间叠加的基础上,考虑不同地类转移梯度,结合地类转移梯度结果,综合确定生产空间开发建设适宜性程度。在考虑转移梯度时,工业生产空间涉及地类作为城市建设用地的一种,其转移梯度视为0,为比较适宜开发建设区域。农业生产空间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等,其主要限制为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中的永久基本农田作为不可开发建设的区域,其为不适宜开发建设区域;永久基本农田外的基本农田开发建设适宜性较弱,为临界适宜;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等开发建设适宜性较强,为一般适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