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基于三生空间的国土空间开发建设适宜性划分表》

《表2 基于三生空间的国土空间开发建设适宜性划分表》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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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三生空间的汪清县城市国土空间开发建设适宜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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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生活和生产空间在进行开发建设适宜性评价时,受到的限制各有不同,在三生空间划分的基础上,结合吴燕娟等[17]的相关研究,构建不同用地开发建设转移梯度,初步确定汪清县国土空间开发建设适宜性。为使适宜性具有可比性,本文在科学合理的前提下结合上述研究将开发建设适宜程度划分为4个等级,即比较适宜、一般适宜、临界适宜和不适宜。比较适宜指适宜程度较高,开发建设时一般没有限制的区域;一般适宜指适宜程度一般,开发建设时仅需稍加改善即可利用的区域;临界适宜指建设开发程度低,利用相对困难的区域;不适宜指开发建设适宜程度极低,不适合开发利用的区域。参考相关研究成果,结合汪清县实际,通过确定不同地类转移梯度初步明确研究区开发建设适宜性,具体来看,城市国土空间开发建设受土地功能差异、保护政策及建设难易程度等因素限制,在用地转移时梯度各不相同,用地转移梯度的0、1、2、3分别表示比较适宜、一般适宜、临界适宜和不适宜。例如耕地等转换为城市国土空间开发建设用地,其包括功能变换及基本农田限制,可将其划分为2~3个梯度,村庄等作为建设用地在转换为城市建设用地时,可看做转移1个梯度。划分结果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