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两组骨密度比较(±s,g/cm2)》

《表3 两组骨密度比较(±s,g/cm2)》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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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托伐他汀对格列美脲治疗的糖尿病性骨质疏松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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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治疗前比较*P<0.05,**P<0.01;与格列美脲组比较△△P<0.01

治疗前两组左侧全髋和股骨颈骨密度水平、腰椎骨密度水平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与治疗前相比,治疗后阿托伐他汀组左侧全髋和股骨颈、第一腰椎(L1)、第二腰椎(L2)、第三腰椎(L3)、第四腰椎(L4)及第一、二、三、四腰椎(L1-L4)平均骨密度水平均明显升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或P<0.05)。治疗后阿托伐他汀组左侧全髋和股骨颈、L1、L2、L3、L4及L1-L4平均骨密度水平均明显高于格列美脲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详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