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财产保险赔付1 000万元以上的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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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017年较大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火灾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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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保险年鉴》,2007-2017年保险公司在我国境内财产保险赔付1 000万元(未计算香港、澳门、台湾)以上的火灾255起(部分赔付数据未公开,不完全统计),赔付268.11亿元(不包括营业中断损失赔付,下同);扣除港航、铁路系统7起火灾(赔付2.09亿元),其他248起火灾赔付266.4亿元,分布在除海南、甘肃、青海、西藏外的27个省、区、市(见表4),起数和财产保险赔付分别是消防部门统计(54起,25.2亿元)的4.6倍和10.6倍(见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