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造口耗材纳入门诊医保支付范围方案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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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造口人耗材费用负担及医保政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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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C=A×B,D=C×20%,E=(C-D)×69.19%,G=E-F。

表7以2017年造口人为基础,对取消限额政策的支付方案进行了测算,即将门诊造口耗材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按照乙类项目结算,即个人先自负20%,其余部分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则医保每年需额外支付429.99万元,占当年医保基金总支出的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