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铅、砷、汞、镉、铬重金属检测方法和仪器设备一览表》
在日常抽检过程中,某些检品需要同时检测铅、砷、汞、镉、铬5种重金属。根据现有国家标准检验方法和仪器设备,可以看出按照现有的规定进行检测,需要用到原子荧光光谱仪(atomic fluorescence spectrometer,AFS),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atomic absorption spectrophotometer,AAS)(附石墨炉)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nductively coupled plasma mass spectrometry,ICP-MS) 3种仪器(表1)。GB 5009.26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14]规定,这5种元素都可以使用ICP-MS法进行检测,但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15]中镉、铬、汞的检验方法仍然指向GB 5009.15、GB5009.17和GB 5009.123,并没有指向GB 5009.268,导致这5种重金属需要3种仪器进行测定,大大增加了工作量,降低了工作效率,增加了试剂损耗。但若使用GB 5009.268对汞、镉、铬3种元素进行检验,许多检验检测机构认为存在使用非标的风险。
图表编号 | XD00225496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10.25 |
作者 | 刘萌、黄英栋、何绍萍、陈华龙 |
绘制单位 | 韶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韶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韶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韶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