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铅、砷、汞、镉、铬重金属检测方法和仪器设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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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监督和抽检的质量控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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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抽检过程中,某些检品需要同时检测铅、砷、汞、镉、铬5种重金属。根据现有国家标准检验方法和仪器设备,可以看出按照现有的规定进行检测,需要用到原子荧光光谱仪(atomic fluorescence spectrometer,AFS),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atomic absorption spectrophotometer,AAS)(附石墨炉)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nductively coupled plasma mass spectrometry,ICP-MS) 3种仪器(表1)。GB 5009.26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14]规定,这5种元素都可以使用ICP-MS法进行检测,但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15]中镉、铬、汞的检验方法仍然指向GB 5009.15、GB5009.17和GB 5009.123,并没有指向GB 5009.268,导致这5种重金属需要3种仪器进行测定,大大增加了工作量,降低了工作效率,增加了试剂损耗。但若使用GB 5009.268对汞、镉、铬3种元素进行检验,许多检验检测机构认为存在使用非标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