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建库前后各工况下不同船型引起的船行波波高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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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式(5)分别计算流量为574、5 000、10 000m3/s三种工况下的船舶上、下行所产生的船行波波高,由于建库前Q=574 m3/s时,该河段航道尺度不能满足设计船舶通航要求,故本次未计算该流量工况。计算结果见表4。由表4可知,建库后上行船行波波高增大,下行船行波波高减小;建库前岷江乐山大佛水域出现的最大船行波波高为0.544m。建库后,乐山大佛水域最大船行波波高为0.486m,在入库流量Q=10 000m3/s,坝前水位为356m工况时产生。
图表编号 | XD00225017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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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25 |
作者 | 倪志辉、张凯、吴立春 |
绘制单位 | 重庆交通大学重庆西南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重庆交通大学内河航道整治技术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国家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庆交通大学重庆西南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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