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大学生主观幸福感在民族上的差异比较》
将民族作为自变量,对大学生总体幸福感及其各因子作为因变量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比较大学生总体幸福感及其各因子在民族上的差异。表3、表4的数据分析显示:不同民族的大学生在总体幸福感指数(F=2.129,p>0.05)和生活满意度指数(F=0.064,p>0.05)上不存在显著差异,只在总体情感指数上存在显著差异(F=5.066,p<0.05)。经LSD事后检验发现,汉族大学生的总体情感指数得分(4.798±1.375)显著高于壮族大学生(4.619±1.356)。
图表编号 | XD00224614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8.25 |
作者 | 张莉、谢才凤、欧阳丹 |
绘制单位 | 广西教育研究院、武汉大学、广西师范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