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区分效度检验结果:组态视角下社交平台动态个人信息披露行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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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态视角下社交平台动态个人信息披露行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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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采用聚合效度以及区分效度检验问卷效度。对于聚合效度,本文各测量变量的因子载荷均大于0.5,除隐私保护效能的平均萃取方差AVE值略小于0.5外,其他潜变量的AVE值均大于0.5,同时Fornell等[45]指出,如果AVE值小于0.5但组合信度大于0.6,则变量聚合效度同样可以接受,因此本文量表聚合效度基本良好。对于区分效度,检验标准通常是:每个潜变量的AVE值的平方根大于它与其他潜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测量结果表明,本研究各潜变量间存在明显差异,区分效度良好(见下页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