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相关利益者分类:海涂围垦生态补偿主体探讨:一个研究框架》
通常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利益相关者进行“多维细分”(表2)。上述分类方法不能随意迁移到海涂生态保护和修复等生态环境治理领域,因其治理的目标差异会导致分类标准的差异。除一般性的经济利益性和社会影响性作为共性目标外,“环境外部性内在化”通常作为生态环境治理的目标。有代表性的相关利益者分类法所依据的标准,结合海涂围垦生态补偿行为的目标,这里尝试应用以下三个属性(Stakeholder Salieneies)来建立分类评价体系:经济利益性、社会影响性和生态损益紧密联系度。
图表编号 | XD00224458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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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20 |
作者 | 王显金 |
绘制单位 | 宁波财经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