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患儿基本资料对比》
选择2017年2月至2019年5月期间在本院眼科进行近视治疗的患儿80例作为研究对象,均满足中华眼科协会全国儿童近视诊断标准[6]。将患儿采用随机数字表法进行随机均衡分组,分为研究组和对照组,每组各40例。其中研究组包括男24例,女16例,年龄范围8~12岁,平均年龄(10.8±1.35)岁,最佳矫正视力为0.23~0.29,平均(0.26±0.02),病程1~3年,平均病程(1.67±0.47)年。对照组包括男22例,女18例,年龄范围8~12岁,平均年龄(11.3±1.23)岁,最佳矫正视力为0.21~0.30,平均(0.24±0.05),病程1~3年,平均病程(1.56±0.38)年。纳入标准:(1)患儿无染发、头部疾病史;(2)患儿及家属对本研究认识清楚,并愿意接受近视干预,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1)患儿或其家属对本次研究依从性较差;(2)患儿因遗传性、病理性原因导致的近视;(3)患儿因多种原因导致其无法完成整套视知觉训练内容;(4)患儿视力极差,甚至失明。所有研究对象及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通过医院伦理评审。两组患儿性别、年龄、病程等基本资料对比,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23837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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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20 |
作者 | 刘惠东、柯建林、龚莉莉、黄准 |
绘制单位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新容奇医院眼科、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新容奇医院眼科、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新容奇医院眼科、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新容奇医院眼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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