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998—2013年僵尸企业的所有制分布特征》

《表1 1998—2013年僵尸企业的所有制分布特征》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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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出口和对外直接投资对企业僵尸化的抑制机制与效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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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基于《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计算所得。OB1、OB2、AP1和AP2为指标说明。本文参考申广军(2016)的做法,使用两种方法计算企业的实际利润,第一种方法认为实际利润=利润总额-补贴收入;第二种方法认为实际利润=利润总额-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本文将实际利润连续三年

基于该标准,本文测算出我国1998—2013年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僵尸化比例(表1)。将1998—2013年全部中国国有以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作为分析样本,按照原始数据“法人代码”标准统计,共计有730 322家企业,每家企业报告数据的平均年限为3.87年,这与杨汝岱[15]的结果基本一致。本文将实际利润连续三年为负认定为僵尸企业,根据实际利润的两种计算方法得出两个衡量僵尸企业的指标(AP1和AP2);另外,过度借贷法由于使用了两种实际利润数据,进而得出两个衡量僵尸企业的指标(OB1和OB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