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2000~2017年我国各省份年均全要素能源效率指数及其分解》
进一步考察我国能源全要素生产率区域特征,结果如表4所示。从分地区看,全要素生产率指数(MI)东部>东北>中部>西部,仅有东部地区的能源全要素生产率超过了1,其增长主要由综合技术进步提供,综合技术效率指数(EC)为0.998,处于能源制度保障和管理状态不佳,主要是因为规模效率不经济。与东部地区相比,东北及中西部地区规模技术进步(STC)指数值均大于东部地区,但纯技术进步(PTC)指数远远落后于东部地区,导致拉低了综合技术进步(TC)指数,且均未超过1;另外,东北及中西部地区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技术效率指数值也均未超过1,抑制了综合技术效率(EC)的增长。整体来讲,地区及各省份的全要素生产率较低主要源于综合技术技术效率和纯技术进步共同作用的结果。
图表编号 | XD00223298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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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20 |
作者 | 李彦华、焦德坤、刘婧、武勇杰 |
绘制单位 | 中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中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中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中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