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3—2014年华泽钴镍通过非关联第三方转移资金数额情况》
数据来源: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整理。
(2)通过非关联第三方进行资金转移。陕西盛华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盛华)、陕西青润和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青润和)、陕西天港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天港)这三家公司与华泽钴镍并无关联方关系,但是均由王涛家族间接控制。因此,王涛家族通过陕西华泽将华泽钴镍资金转移给陕西盛华、陕西青润和、陕西天港,再由这三家公司将资金转移给星王集团。转移资金的方式有:陕西华泽向三家公司开立本票,并于当日背书转让给星王集团,并立即兑付;陕西华泽通过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向三家公司转移资金;陕西华泽以代替三家公司向星王集团付款的名义,直接向星王集团转移资金。具体的资金转让流程、资金转移数额,如图2、表2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223036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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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15 |
作者 | 顾天宇 |
绘制单位 | 南京审计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