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00-2017年福建省土地直接税收入情况(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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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土地财政区域差异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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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直接税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房产税。表1显示,2000-2017年福建省土地直接税总收入大幅上升,在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中所占比重由7.9%上升到20.69%。土地直接税各项收入中,增长最快的是土地增值税,年均增长率高达50%,远超其他税种,占福建省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迅速上升,成为土地直接税的主要来源。土地增值税的超速增长与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和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发展高度相关。2017年福建省城镇化率达到64.8%,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9746元/平方米,同期全国城镇化率为58.5%,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7892元/平方米。此外,由于主要发生在土地出让、土地转让、房地产销售和二手房转让等交易环节,房地产市场和土地市场的繁荣也促进了土地直接税中契税收入的快速增长,契税已发展成土地直接税中仅次于土地增值税的第二大税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