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国家关于扩权试点工作的指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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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践进路与启示》
1978年10月,在重庆钢铁公司等6家国有企业的请求下,四川省政府同意将其作为放权让利试点以扩大企业自主权,包括允许利润留成、发放职工奖金等。试点企业很快实现了企业产出与职工收入的“双增加”(2)。1979年5月,国家经贸委选择首都钢铁公司等8家企业进行扩权试验。为进一步加强对扩权试点工作的指导,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220766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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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18 |
作者 | 谢昊举、高玉林 |
绘制单位 | 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