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旅居养老与其它新型养老类型异同点》
对于“旅居养老”概念学术界给出的定义多种多样,比较权威的是2015年11月发布的《旅居养老服务机构评价准则》中给出的定义:老年人在常住地以外的地方旅行并居住,单次旅居时间超过15日,在旅游过程中,能享受到各类适老化服务,进行养老的生活模式[2]。不同的季节接受不同老年人居住游玩,与传统的旅游方式不同,旅居老年人在旅居地停留时间可自己主动安排,选择较长时间停留在旅居地,体验风俗民情与自然美景。旅居养老结合了“候鸟式养老”与“度假式养老”的优点,旅居养老与其它养老类型的区别(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20649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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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25 |
作者 | 周京蓉、左云 |
绘制单位 | 内蒙古科技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