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福建省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证发放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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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无居民海岛开发不足的法律原因及因应——兼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之完善》
2010年《海岛保护法》出台,无居民海岛开发一度成为各界关注的热点,但是社会资本在经过了一段“冲动期”之后,很快“冷静”下来,无居民海岛开发出现叫好不叫座的情况。再以福建省为例,在2011年国家海洋局公布的我国第一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中,福建省共有50个海岛,约占名录海岛总数量的1/3。[5]2014年,福建省推出20个无居民海岛进行旅游开发招商。[6]但截至2019年6月,福建省总共发放了10个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证(5),其中还有1个是属于法前用岛的确权,并不是新的无居民海岛开发项目。对于大家寄予厚望的海岛旅游开发,目前也只有1个项目落地(见表1)。全国范围内无居民海岛开发的基本情况与福建省大致相同。[7]
图表编号 | XD00220336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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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20 |
作者 | 李巧玲 |
绘制单位 | 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