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指标评价等级:重庆市渝东北生态红线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估》
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和某一指标所构成的集对中,指标的评价等级标准是一个相对概念,没有明确的界线。因此,笔者将各个评估指标按照优(Ⅰ)、良(Ⅱ)、中(Ⅲ)、差(Ⅳ)、劣(Ⅴ)进行等级的划分。其中μⅤ∈(-1,-0.6),μⅣ∈(-0.6,-0.2),μⅢ∈(-0.2,0.2),μⅡ∈(0.2,0.6),μⅠ∈(0.6,1),“优”代表集合间的同一度,“良”、“中”、“差”代表集合间的差异度,“劣”代表集合间的对立度。基于11个区县2015年的指标值,根据指标的差值等分,确定每项指标的评估等级取值区间[29],如表4。
图表编号 | XD00219532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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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01 |
作者 | 官冬杰、殷博灵 |
绘制单位 | 重庆交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重庆交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