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尔康制药2015—2016年虚构收入与利润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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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舞弊风险因子理论的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治理研究——以尔康制药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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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尔康制药作为一家药用辅料公司,于2011年上市后业绩突飞猛进,由2011年的1.18亿元迅速增长至2016年的1026亿元,年复合增长率高达54.12%。2017年5月有媒体爆料对公司业务中18万吨木薯淀粉生产项目取得的6.15亿元净利润提出质疑,认为尔康制药涉嫌严重的财务舞弊,存在一定的虚构资产嫌疑;5月11日深交所向尔康制药下发关注函,要求该公司就质疑做出说明;12日尔康制药召开2016年股东大会,就提出的六大质疑做出解释与说明,但并未有效平息事态的发展,一时间,尔康制药是否真正实施财务舞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同年11月尔康制药发布公告称(见表1),公司于2016年年报虚增利润合计2.32亿元,代理商SYN公司产生销售退回,未能及时进行会计处理,使得虚增收入与净利润分别为0.26亿元与0.23亿元;柬埔寨尔康虚增主营业务收入与净利润依次为2.29亿元与2.09亿元。2018年4月18日,尔康制药再次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同年6月13日,尔康制药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18]2号),确认了尔康制药连续两年虚构收入与利润的事实,对尔康制药予以责令改正、警告的处罚,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尔康制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帅方文、刘爱军给与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