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建设场地适宜性分区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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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尼玛县文部乡地质灾害危险性及场镇适宜性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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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镇用地适宜性等级划分的标准主要考虑场镇范围是否适宜建设项目的适用程度。主要与地质灾害发育的程度及易发程度、危险性程度、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地形地貌及地质灾害防治难度和其经济合理性等因素直接相关,根据建设用地适宜性分级表[4],结合本次调查结构及那曲市尼玛县文部乡总体规划用地(2014-2030),将场镇建设场地适宜性分为适宜和基本适宜两级(表3)。建设用地适宜性分区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综合分区一致,即: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区(Ⅱ)为建设用地基本适宜区,地质灾害危险小区(Ⅲ)为建设用地适宜区(图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