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中等职业教育生均教育事业费支出的地区固定效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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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教育生均教育经费地区差异的实证研究——基于2009—2018年省级面板数据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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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类地区的固定效应看,不同地区之间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表5)。其中,东部地区的固定效应均值为-0.270,东北地区的固定效应均值为-0.168,中部地区、西部地区的固定效应值分别为0.199和0.168。2009—2018年东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中等职业教育生均教育事业费一直高于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生均教育事业费是东部>东北>西部>中部,地区固定效应则是中部>西部>东北>东部。出现这种固定效应与生均教育事业费相反的现象,可能的解释是,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生均教育事业费的划拨并没有完全依据人均财政收入、在校生数和专任教师数的规模来实施。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出现了急剧下降,而中部、西部地区的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下降规模较小,甚至有的省份出现了大幅增长,如贵州2009年在校生数为38.7万,至2018年增长为47.2万,但贵州的中等职业教育生均教育事业费2016年、2017年、2018年连续3年位于全国最小值。同时,以往教育发展相对不足的地区,近几年来生均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明显大于其他省份,尤其青海、西藏等省份和地区。2013—2018年,中等职业教育生均教育事业费支出增长最快的省份分别是青海省(2018年,26.26%)、西藏自治区(2017年,48.53%)、青海省(2016年,22.24%)、湖北省(2015年,54.00%)、西藏自治区(2014年,61.40%)、宁夏回族自治区(2013年,43.07%)。这些因素综合起来,导致了地区固定效应值与人均财政收入出现了不一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