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新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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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教育评价改革,促进高水平大学建设——以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绩效评价改革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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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围绕当年排名进展、高校社会影响及声誉、四大专项建设情况进行测评:当年排名进展(50分)主要对排名进展、整体建设成效以及重大标志性成果进行综合打分,并且设定了排名区间;高校社会影响及声誉(10分)实际上仅是重复言说高校社会影响及声誉的概念,并未明确指出具体的评价标准;四大专项(40分)主要是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与2018年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相比,2019年新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关于四大专项建设情况的评价并未变动,但在当年排名进展和高校社会影响及声誉方面变动较大,其被具体划分为办学方向、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与文化传承、国际合作与交流、体制机制改革与特色发展以及社会影响及声誉等一级指标。新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侧重于考查建设成效,主要聚焦高校做了什么、做成了什么、自身进步如何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符合程度。此外,2019年新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在一级指标下细分了诸多二级指标,比如人才培养的二级指标包括生源情况、培养过程以及培养质量(详见表1)。总之,相较于2018年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19年新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强调整体实力、建设进展,实施综合性、系统性评价,将当年排名进展细化为各高校认可的权威指标,评价更为精准全面、更具科学性,不是只看学校发展某一方面或单一学科的排名,更不是简单引用国内外有影响的第三方排名,避免了“唯排名”倾向,体现了积极的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