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各组寻常疣患者治疗前后皮损评分比较》
注:与本组治疗前比较,1)P<0.05;与火针组治疗后比较,2)P<0.05;与液氮冷冻组治疗后比较,3)P<0.05。
治疗前3组患者各项皮损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与治疗前比较,3组患者治疗后各项皮损评分均降低(P<0.05);治疗后火针剥除术组各项皮损评分均低于火针组及液氮冷冻组(P<0.05),液氮冷冻组各项皮损评分均低于火针组(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216431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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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12 |
作者 | 徐俊涛、王莹、王丽、王刚、李天举、屠远辉、张雅、方玉甫 |
绘制单位 | 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皮肤科、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皮肤科、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皮肤科、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皮肤科、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皮肤科、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皮肤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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