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对高风险失效模式实施控制措施前后效果对比》
注:由于标准方法的评价控制效果不能在短期内得到验证,因此相关数据用“—”表示。
实施控制措施后,评估小组再次对已完成的现场检验记录进行打分,并与改进前的结果进行对比,详见表8。与控制措施实施前相比,控制措施实施后RPN值显著降低(高风险失效模式的RNP平均值由26.1降低到15.4),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6.5,P<0.05)。大部分高风险失效模式的S值没有变化,但RPN值明显变小,证明控制措施实施后风险发生概率得到有效改善,说明检验人员提升了对高风险事件的关注度,且问题的可探测难度也明显下降。初步证明了采用FMEA方法进行检验风险的确定、评估及控制对于提高现场检验效率和规范化具有积极意义。由于医疗器械注册流程及周期的限制,控制措施实施后对于方法选择的影响不能在短期内得到验证,仍需要持续跟踪来补充检验等相关数据,进一步验证控制措施效果的全面性。
图表编号 | XD00213318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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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15 |
作者 | 屈媛媛、王会如、张宏、李明、张蔓 |
绘制单位 |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质量部、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质量部、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质量部、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质量部、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质量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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