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6—2018年4个县建档立卡患病人群医疗卫生费用支出情况》
注:人均总费用及人均自付费用因无2015年数据作参考,故无法计算2016年的增长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来自4个县的政府公报。
4个县的医疗卫生总费用呈逐年上升趋势,而人均自付费用呈较大下降趋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平稳上升,自付费用占可支配收入比重逐年下降。具体来看,2016—2018年人均自付费用总体上呈下降趋势,最大下降幅度为94.55%;人均自付费用占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下降,下降趋势都较为明显,其中山西省大宁县由147.37%下降到3.18%,而2018年陕西省清涧县(11.65%)、子洲县(8.02%)人均自付占比略比山西省大宁县(3.18%)、永和县(6.96%)高,2018年的人均自付费用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例除陕西省清涧县,其余3个县均达到政策规划要求(要求为低于10%)[1]。医疗费用增长幅度较大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较为缓慢,降低自付费用仍需医疗保障强有力的支撑和可持续性发展(表2)。
图表编号 | XD00213063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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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30 |
作者 | 张思思、刘平、魏嘉诚、王振邦 |
绘制单位 | 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福建省肿瘤医院科技科、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福建省肿瘤医院科技科、福建省肿瘤医院科技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