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1960-2014年研究区典型气象干旱和水文干旱事件特征要素识别(3个月尺度)》

《表2 1960-2014年研究区典型气象干旱和水文干旱事件特征要素识别(3个月尺度)》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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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干旱与气象干旱临界转变条件的判定及响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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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该区域为季节性干旱,基于研究区3个月尺度的SHI和SPI(分别表示为SHI3和SPI3)及6个月尺度的SHI和SPI(分别表示为SHI6和SPI6),采用游程理论识别1960-2014年喀什河流域发生水文干旱与气象干旱的事件,并通过《气象灾害大典》[28]筛选出与历史干旱相符的典型干旱事件。表2和3分别为3个月和6个月尺度的1960-2014年研究区典型气象和水文干旱事件特征要素识别。由表2和3可知,SPI与SHI在3个月、6个月尺度下所识别的干旱事件分别为23、17次,56 a间SPI 3与SHI 3的干旱历时最长分别为18个月(持续时间从1974年1月至1976年3月,干旱烈度为7.4)、17个月(持续时间从1974年1月至1975年7月,干旱烈度为12.17),SPI6与SHI6的干旱历时最长分别为16个月(持续时间从1962年3月至1963年9月,干旱烈度为16.05)、15个月(持续时间从1962年6月至1963年8月,干旱烈度为10.36)。总体来说,干旱持续时间越长的干旱年份,干旱烈度也越大,据相关文献[28-29]记载,1962-1963、1974-1975年发生不同程度干旱,对新疆农牧业生产和经济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这进一步佐证了干旱历时长和干旱烈度大的干旱事件所引起的灾害后果不容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