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水文干旱与气象干旱起止的时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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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洋淀流域径流过程对极端气象干旱的响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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径流和基流对气象干旱的响应具有滞后性,水文干旱的开始还是恢复,均晚于气象干旱(表4)。相对于干旱开始,水文恢复的滞后性尤其明显:4个子流域水文干旱恢复迟于气象干旱恢复24~67个月,平均时滞为55个月。基流对极端气象干旱的响应比径流更为迟缓,径流恢复平均时滞为47.75个月,而基流恢复平均时滞为62.2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