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3 区分GVC嵌入度的分组企业创新水平统计性描述》
注:初期为2001年,GVC提升幅度为2003~2001年之间的差额,由于本文中自主研发创新为专利的累计值,因此提升幅度测算的是2003~2006年的年均值与2001年初值相比的变动水平。
为了获得企业GVC嵌入度,本文进一步使用工企—海关的匹配数据以及世界投入产出数据库的出口分解信息,计算微观企业的GVC嵌入度。GVC嵌入度的测算思路如下:首先,采用海关数据的HS编码匹配UNSD(2003)编制的广义经济分类标准(BEC)编码,识别进口中的中间品、资本品和消费品;根据海关数据中提供的贸易类型分类数据,可将企业区分为加工贸易、一般贸易和混合贸易企业。参考Kee和Tang(2016)、吕越等(2015)以及盛斌和陈帅(2017)的方法,我们对已识别出的加工贸易、一般贸易以及混合贸易企业,分别构建指标对GVC嵌入度进行测算。其次,通过海关数据,我们仅可得到企业通过海关直接进口的中间品贸易额占企业总出口的比重,而实际贸易中企业存在使用间接进口增加值(使用本国投入中包含的国外成分)和返回增加值(使用进口投入中包含的本国成分)的情况(Koopman et al.,2014)。由于微观数据库不能提供此类信息,为了细化对GVC嵌入指标的估算,我们将世界投入产出数据库与工企—海关数据库合并,用以计算分解出口额中的间接增加值和返回增加值(2)。因此,我们利用行业编码将国家—部门层面的信息匹配到企业层面,并且对企业的间接进口比值(λ1)和返回增加值比值(λ2)进行了加权估算。具体匹配表和行业均值见表1。再次,正如Kee和Tang(2016)所指出,BEC分类对资本货物及零配件、运输设备及其零配件等分类中,关于资本品和中间品的识别易造成识别问题(3)。参照作者方法,我们将BEC一级分类中的资本货物(运输设备除外)及其零配件、运输设备及其零配件进行了再分配。最终,根据不同贸易类型,得到企业的GVC嵌入度指标表达式。
图表编号 | XD0021026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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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8.15 |
作者 | 吕越、陈帅、盛斌 |
绘制单位 |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