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 分类型金融企业税收产出效率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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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金融业税收产出效率的动态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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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表1所示,根据DEA方法进行的测度结果显示:(1)各企业税收产出效率差异明显。金融企业总的平均效率值比较稳定,保持在0.7水平上下浮动,变化幅度不大。但各金融企业税收产出效率的结构性差异明显。其中,平均效率在0.8~1.0之间的企业数量占样本企业的45%,平均效率在0.5~0.7之间的企业数量占样本企业的30%,平均效率低于0.5的企业占比25%。平均效率低于0.5表明这一类型的企业超过50%的效率被损失掉,其中既包括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的企业,还包括部分保险业企业。(2)分类型看,各金融业类型之间税收产出效率存在差异。其中,货币金融服务的平均效率为0.766,高于整体金融企业平均效率;资本市场服务的效率为0.255,远低于整体金融企业平均效率,仅有2015年效率水平较高;保险业平均效率为0.634,略低于金融企业平均效率;其他金融业的效率水平为0.76,略高于整体金融企业的平均效率。(3)“营改增”对税收产出效率提高的效果不明显。大部分金融企业2016年的效率水平要低于2009~2015年的平均效率,同时也低于2015年的效率水平。本文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既可能是税收政策调整而产生的税收收入波动问题,如“营改增”后部分进项税额无法抵扣的问题,也可能来自税务机关征管成本变化的因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