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不同尿素质量浓度下的NOx平均窗口比排放(mg/k W·h)》
表4为不同尿素质量浓度下车载终端发送给远程监测平台的数据流(平台数据)及PEMS设备采集的排放计算相关数据(PEMS数据)采用功基窗口法计算得到的NOx平均比排放,试验车辆在尿素正常(32.5%质量浓度)的情况下,平台数据与PEMS数据NOx比排放未超过排放限值,但平台数据与PEMS数据平均比排放计算结果偏差达480.7%;在尿素质量浓度25%状态下,平台数据与PEMS数据NOx窗口平均比排放均略超排放限值,符合模拟预期,相对误差为4.7%;尿素质量浓度0%状态下,平台数据与PEMS数据NOx窗口平均比排放严重超过了国六重型车排放限值,相对误差-2.1%。
图表编号 | XD00210016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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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15 |
作者 | 刘宝利、甄凯、包俊江、任烁今、杨邢子、刘麟 |
绘制单位 |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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