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07年-2018年ST类公司撤销风险警示的原因》
注:表2包括上市公司在研究区间内被多次撤销风险警示的情况。数据来源于中国研究数据服务平台(CNRDS)。
本文还统计了200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间所有撤销风险警示(包括撤销*ST和撤销ST)的ST类公司的“摘帽”原因,结果报告于表2。由表2可知,绝大多数ST类公司“摘帽”的直接原因是恢复盈利,这也是摆脱风险警示最直接的方法。2018年11月修改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对于连续两年净利润为负的上市公司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戴帽”的上市公司在第三年的净利润若仍然为负值,则令其暂停上市。在该文件中,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首要要求便是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后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为正值,因此“戴帽”公司具有较强的内在动力去积极改善财报表现,通过关联交易等手段输血从而扭亏为盈。
图表编号 | XD00209976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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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10 |
作者 | 张劲帆、刘庆、徐梦霞 |
绘制单位 |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经管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