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2009—2011年长春市各类型城市用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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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2年长春市住宅用地占比最高,维持在35.0%±,高于国家标准的上限3%;工业用地占比有所增长,由2009年的19.97%增长至2012年的23.21%,符合GBJ 137—1990[30]的规定,且逐渐逼近国家标准的上限。其他各类用地占比均有所下降,公园与绿地占比由2009年的3.32%下降至2012年的2.76%,低于国家标准下限8.0%的要求。交通运输用地占比由2009年的10.52%下降至2018年的9.56%,符合GBJ 137—1990[30]的规定(表4)。
图表编号 | XD00208510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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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2.25 |
作者 | 吴旭影、张延军、于华岩、韦兰屹、程子朗 |
绘制单位 | 吉林大学地球科学学院、吉林大学地球科学学院、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分公司、吉林大学地球科学学院、吉林大学地球科学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