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基于自治水平的税务管理分类》
资料来源:2012年,大爆炸后十年印度尼西亚的财政分权[30]
集权时期的区域财政收入中,第一部分为区域原始收入,包括区域税收、区域征税、区域公司收入以及区域其他合法商业收入;第二部分是来自中央的收入:包括政府拨款、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捐赠;第三部分为其他合法的区域收入。所有财务融资都需要得到中央的批准,所需经历的时间十分漫长。地方自治时代,区域收入来源完全由地方政府决定(表2)。据印尼财政部解释,自治区的地方政府可以选择、决定和管理它们的税收及其他收入[26]。
图表编号 | XD00208495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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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30 |
作者 | Melda Ria Juwita、汪涛、江昕阳、Agus Supriyadi、Faruq Ansori |
绘制单位 | 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